为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海曙区局在统计执法过程中探索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制度,充分履行统计法制告知义务,切实保障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是告知对方义务。在发给被调查对象的《统计事务告知书》中,明确要求统计调查对象必须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二是明确对方职责。告知对方应依法指定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组织本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掌握相应的统计业务知识,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三是告知违法责任。告知对方违反统计法的规定,不履行相应得法定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是告知对方权益。告知对方单位所提供的统计调查资料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统计部门将依法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