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言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工作对信息化的要求,在国家、省统计局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卓有成效地组织实施了“十五”时期我市统计信息化建设,有效地保障了全市统计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了统计工作的职能。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进一步确立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和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重要时期。
在新的发展时期,我市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力度将逐步加大,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行政将深入推进。统计信息作为我市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作出各种重大决策,制订各项政策的基础,将在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统计部门的任务会越来越重,压力会越来越大,其重要性也会越来越突出。在这一新的发展时期,我市的统计工作将呈现以下新的特点:
一是统计工作的领域不断拓展。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计工作除了要继续加强传统经济统计外,还要全面加强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进一步加强社会领域的统计和监测,这必将带来统计任务成倍增加。
二是统计调查对象急剧增加。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各类单位呈快速上升趋势,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猛。到2006年底统计,全市各类法人单位已达9.3万户,各类产业活动单位10.5万户,个体工商户30多万户,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统计调查对象比“十五”期间将有较大幅度增加。调查对象的逐年增加对统计资源和统计手段不断提出新的挑战。
三是统计工作对信息化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新时期的统计工作不仅面对的调查对象多、工作量大,而且社会各界对统计部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提供的信息要准、时间要快,而且要求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传统统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需要,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给统计带来了机遇,“十五”期间统计信息化的发展和统计应用的不断深入,已经充分证明统计工作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持,对信息化、网络化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服务职能,准确、及时、全面地把握和分析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态势,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必须要求统计大量运用信息技术,走信息化、网络化的强统之路,增加信息深度挖掘、分析、开发的能力。
根据“十一五”时期我市统计工作面临的任务,根据《“十一五”国家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浙江统计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宁波市电子政务“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提出的要求及我市统计改革现状和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统计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建设统计信息资源,促进统计信息的共享,以“整合、应用、服务、效益”为主线,改造传统的统计工作方式,提高统计工作现代化水平,促进统计改革和发展。
第二章 我市统计信息化现状与需求分析
在“十五”时期,我局根据国家、省统计局的总体部署,在宁波市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指导下,从软硬件基础设施、应用软件、统计信息网、信息化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着手,大力推动统计信息化工作,为科学地、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经过全市统计系统二十年,特别是“九五”、“十五”期间的统计信息化建设,通过充分利用市电子政务平台的共享资源,连接国家—省—市—县(市)区的四级统计信息主干网已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网络化工作方式已成为我市统计部门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的主要途径。统计信息网站建设逐步展开,并成为统计部门信息交流和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公众信息服务的重要窗口,公开发布的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在数量上、质量上和及时性方面有显著提高;核心设备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各级统计局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及常规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处理和相关应用系统开发等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统计业务工作方式的转变;软件规范化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市级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全面推行,对提高统计政务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总体上讲,统计业务对信息技术的依存度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化基础建设已具有一定的基础,特别是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在全市范围的应用推广(目前已经涵盖了工业、贸易、服务业、投资、房地产、劳动工资等多数专业,全市直报用户已超2万),为进一步提升网络化应用水平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宁波市统计局网络现状】
尽管我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统计的现实需要相比,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统计信息化应用的深入展开。主要表现在:对统计信息化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认识还不够统一,创新不够;现行统计机构的职能设置、制度法规、业务规范和流程仍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统计信息化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统计信息化建设起步早、发展慢,统计部门的信息化装备水平还相对较低;统计信息化管理相对薄弱,应用系统仍然存在着低水平重复开发问题,个别项目存在着“形象工程”、“孤岛工程”的问题,统计软件和应用程序较乱,统计数据资源的采集、管理、共享服务机制仍不健全,共享不足;长效机制没有完全建立,系统建设投资、运行维护经费供给与实际工作需要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保障仍有不足;信息技术人才相对短缺,统计队伍的信息技术技能还不适应统计工作的发展要求等。
第三章 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统计信息化已经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要从统计发展战略高度认识统计信息化是关系到统计改革发展全局的战略举措,处理好业务发展与信息化建设的关系,长远规划、持续推进。要更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发展模式,真正把统计信息化建设当作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而迫切的战略任务。
(一)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我局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改造传统的统计工作方式,以信息化推动统计体制、制度方法的改革创新,促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促进统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好地支持党和政府的决策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努力做到数据准确及时,信息集中共享,系统规范开放,应用方便快捷。
(二)统计信息化的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协调一致。统计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统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统计信息化建设涉及到标准建设、制度建设、软硬件基础建设、各种业务软件开发等内容,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调查队必须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省调查总队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统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和应用管理,特别是网络平台、应用平台和数据资源的开发建设,保证我市信息系统建设与国家统计信息系统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2、需求主导、协同实施。统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我市统计系统的实际工作需要,对我局统计信息化建设进度和内容作出合理安排,要以提高统计整体功能为目标,以统计业务和政务管理的应用需求为导向,强化统计数据、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强调和突出信息服务。明确并处理好与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省调查总队及我市各区(县)综合统计部门与部门行业统计部门的分工、综合技术部门与统计业务部门的分工,根据具体情况明确重点、分工负责、协同实施、整体推进。同时做好与市电子政务建设重点项目协调一致,避免重复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还要与统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改革协同配套,相互促进和发展。
3、数据共享、优质服务。统计信息化建设必须以提高统计整体功能为目标,创新统计业务和政务管理方式,通过强化统计信息资源管理建设、统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使统计信息开发建设成为我市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的重点领域,提高共享程度,提供优质服务,回报社会。
4、规范流程、整合资源。制定相关业务、应用、网络、安全方面的标准规范,并推动相关资源的整合,加强应用开发和基础建设,提高业务工作流程和应用规范的标准化水平,着眼未来,深化应用。
5、务求实效、安全可靠。网络平台、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建设及重点项目的建设,要始终把成本、效益作为重要的尺度,稳步推进,务求实效;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和必要的设施,确保我市统计信息资源和运行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 统计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局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以规范的统计报表一体化体系、统计信息标准、统计业务流程为基础,以管理机制和工作规章为保证,通过信息化建设,有规划、有重点、分阶段进行统计数据资源建设和系统资源整合,建立健全一个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者、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统计信息系统,推动并促进统计事业的改革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分项建设目标:
(一)建立与信息化建设发展相互适应的统计工作方式。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有关“完善统计体制”的要求,初步理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行业统计在统计调查项目协调、数据交换、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工作关系,完善法律法规、工作制度,避免重复调查、减轻基层负担,协调主要统计数据口径范围,保证相关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同时,在更大范围内保证政府统计数据资源的建设,保证政府统计信息的公共服务。
加强基层基础统计工作,逐步解决困扰基层基础统计工作的相关问题。大力推动统计电子报表的应用,实现统计报表的设计、下发、报送、催报、审核、处理、综合管理和发布等统计工作过程的网络化,推动统计改革创新。
(二)实现统计设计管理的标准化、工程化。从标准规范角度规范统计表式设计,参照国际通行规范并兼顾国情,研究设计针对不同调查对象类别的统计报表一体化体系;从信息工程角度研究设计统计数据规划,建立统计制度设计、统计数据管理和相关技术业务标准的元数据库及维护机制,从源头上消除业务壁垒和信息孤岛,保证统计数据中心、统计数据库应用系统的建设维护,保证微观、中观与宏观数据的一致性。
统计设计管理的标准化、工程化既要包括政府综合,还要包括基层统计和部门行业统计。通过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健全基本单位名录的管理、应用及维护机制。
加快统计信息化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发布,包括:统计指标与分类编码规则和编码体系设计、统计数据交换接口规范、统计调查数据处理及编辑规范、网上直报软件规范及其他功能性统计应用软件功能规范,以及统计应用软件开发规范,网络接入与运维管理标准、统计信息系统和安全规范等。
(三)完成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要把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当作提高统计业务与信息技术融合度的突破点,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保证统计工作有序、高效、统一,完善统计的整体功能,使各级统计部门真正成为政府的信息职能部门和决策支持部门。到2010年前后,重点建立起一个统计数据库体系、整合好统计应用软件和网络两个平台,规划建设好一个统计信息门户系统和一个统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系统(简称“1211”工程)。
(一)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体系、着力建设统计数据中心
建立面向宏观决策和公共服务,以统计数据中心为基础,由相关综合数据库、主题数据库构成的统计数据库体系,为国家基础数据库之一的宏观经济数据库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全市政务网络资源,提供权威、丰富的统计信息及多样、方便的检索查询服务功能,着力建设统计数据中心。
统计数据中心是对统计数据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上接统计报表数据处理业务系统,下联统计数据库体系,对现有统计工作流程起着补充、完善、规范和优化的作用。它基于统计数据规划,以元数据为核心标准,对当前业务数据进行抽取、转换、净化、加载(英文简称ETCL),并对后期信息进行整理和维护,具备统计信息内容审计、用户权限管理、共享数据范围管理等安全机制,最终提供准确、系统、丰富、权威、可靠的基础数据集、主题数据集和数据应用目录。统计数据中心应包括元数据库、统计制度管理数据库、统计基层数据库、统计综合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以及支撑这些数据库运行的备份存储系统和相关硬件设施。
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抢救和规范统计历史数据。
(二)完善统计业务应用平台
通过大力推动统计应用软件的规范化工作,实现数据与软件的分离、应用与软件的分离,努力实现统计应用软件的功能化、模块化、组件化、系列化,提高稳定性、易用性,降低综合使用成本,初步建立起标准规范统一、功能模块清晰、方便基层工作、支持核心业务的统计业务应用平台。主要有:
(1)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是统计的核心应用系统之一。通过统计应用软件的规范化,对多种来源、多种数据采集方式提供规范统一、标准开放的应用软件,支持基层数据的录入、网上报送、编辑审核、汇总制表、分类整理和统一管理,满足多层管理需要,逐步实现与国际通行规范的接轨。这是统计业务平台建设的重点。
统计业务应用平台的建设还包括与部门行业统计系统的衔接和共享。
“十一五”期间,将继续进一步完善我市的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在全市率先实现“三上”企业统计报表的设计、下发、报送、催报、处理、综合管理和发布等统计工作全过程的网络化。研究统计“一套表”的设计和应用,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完善公共服务。
(2)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依托统计数据中心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立包括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数据挖掘、图形分析工具和多种应用模型在内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按不同需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多目标、多角度、深层次的加工、分析、预测、挖掘和展示,对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态势进行分析预测。通过对各项统计数据的分析处理,为领导和各部门的决策服务。
(3)其他应用服务系统。开发、完善其他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应用系统,如建立统计系统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网络,与部门统计机构共享信息资源的政府统计数据交换系统,这个系统不但可以实现统计局与部门之间统计数据的核实、比较和互补,而且还可以利用数据仓库技术为各级政府智能部门提供部门、行业、产品等信息应用服务。还可以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和网络及移动通讯等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系统。
通过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支持从设备配置、软件更新、应用支持、安全管理等环节的,符合相关规范的统计信息技术服务体系。
(三)做好大型普查数据处理。
在“十一五”期间,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还将开展多次大型普查,主要有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人口普查。这些普查都是全市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为制定我市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数据处理是大型普查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它的成败直接影响到整个普查的数据质量。历次大型普查从数据处理准备阶段到正式开展数据处理,一般都有2年左右的时间,这期间要完成方案的制订、软、硬件购置、应用软件的开发、数据处理试点等多项工作。因此,需要从人力、财力、场地等各方面给予保障。
(四)拓展网络平台。
坚持建设、整合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建立起结构合理、覆盖面广、安全可靠,支持多种网络应用的全市统计信息网络体系和网管系统。
根据国家、省统计局、省调查总队统一要求,加强网管中心建设,提升统计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的现代化,保障统计信息网络正常、安全、可靠的运行。
依托市电子政务网建设,大力推进全市统计信息主干网的延伸工作,同步进行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信息系统的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建设,形成双星一环的网络结构,并实现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部门网络的互联互通。建立远程网络视频会议、网上直报、网上教育等应用子系统。
根据国家政务内网、专网和外网的整合管理策略,实行与市政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并共享安全;建立健全网络基础设施的运维管理机制,保证网络系统稳定、高效、安全运行。
(五)完善统计信息网站。
按照信息门户的基本规范,结合统计工作实践,整合信息访问机制,建立内容板块丰富、功能模块完整、管理功能完善、人机界面友好,支持统计业务、政务管理、公共服务,具有标准架构和定制规范的网站框架。网站建设继续分为专网网站和外网网站二个大类,并坚持按内外有别的方法进行。
(六)加强统计信息化的安全保障体系。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律法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并完善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的安全域划分和安全管理保障,完善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的监察、安全审计等保密系统建设,从制度建设、管理措施、技术手段等方面逐步健全统计信息化安全保障系统。对各个关键的业务信息系统建立相应的容灾手段,建立一套灾难后快速恢复的机制,以保证业务的连续性。如下:
第六章 投资估算
(一) 投资办法
按照国家、省、市地方事权、财权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省级投资范围为国家、省统计局的网络提速接口设备和宁波市调查队的信息化建设;市级财政投资建设范围为宁波市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统计信息化建设工程、市级大型普查数据处理、市统计局与所辖县(市、区)统计局节点的接口设备。
全部项目的完成分为四年(2007至2010年),投资按四年分批实施。
县(市、区)统计局的统计信息化建设,要根据国家、省、市统计信息化建设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安排。
(二)投资概算
“十一五”宁波市统计信息化建设需要投资1500万元,其中国家、省投资300万元,市财政投资1000万元,市统计局自筹200万元。整个投资分四年进行(2007年至2010年),分别为100万元,450万元,550万元,400万元。具体如下:
1.国家、省投资项目构成
国家、省投资的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国家、省统计局与我市统计局的网络安全、提速的接口设备和国家直属调查队的信息化建设,具体构成如下:
| |
国家、省级投资 |
| 总计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合 计 |
300 |
50 |
100 |
100 |
50 |
| 网络平台 |
100 |
10 |
40 |
30 |
20 |
| 统计信息网站(内、外) |
60 |
15 |
15 |
10 |
10 |
| 网络及安全建设 |
140 |
25 |
45 |
60 |
20 |
| 2.市级投资项目构成 |
| |
市财政投资 |
| |
总计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合 计 |
1000 |
47 |
480 |
335 |
138 |
| 一、统计数据中心 |
300 |
20 |
150 |
100 |
30 |
| 二、统计业务应用平台 |
250 |
10 |
120 |
100 |
20 |
| 三、大型普查数据处理 |
100 |
0 |
40 |
20 |
40 |
| 四、网络平台 |
50 |
0 |
30 |
20 |
0 |
| 五、统计信息网站 |
20 |
2 |
10 |
5 |
3 |
| 六、网络及安全建设 |
250 |
10 |
120 |
80 |
40 |
| 七、调查中心信息化建设 |
30 |
5 |
10 |
10 |
5 |
| |
|
|
|
|
|
3. 统计局自筹资金(略)
第七章 社会效益分析
统计信息化工程充分利用当今先进的信息技术来推动和融合统计业务,实现统计技术手段的信息化转变,促进统计信息的共享和利用,发挥信息化技术高运算、强逻辑、流程化、规范化作业管理,有力地提高统计机关和统计人员工作效率和统计质量,使统计数据更好地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真实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提供了必要条件,社会效益是巨大的和长远的。
宁波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围绕增强统计信息功能,提高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方便性和安全性,从而提高统计为领导宏观经济决策服务、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信息咨询服务和与国际社会进行信息交流服务的能力。
1、及时性。宁波统计信息化“十一五”工程网络的延伸、提速,
以及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的建成,将大大提高信息的快速采集和传输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可以更及时地为领导宏观
经济调控提供决策支持,为全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2、全面性。宁波统计数据中心以及各种数据库应用系统的建成,可以大大提高统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从而使宁波统计局真正成为
全市的统计信息资源管理和服务中心,为全社会“挖掘”提供更全面、更丰富的统计信息。
3、方便性。宁波统计局信息化“十一五”工程的建成,将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电子化、网络化,可以更方便地通过各级政府网和因特网提供统计信息;
4、准确性。宁波统计信息化“十一五”工程的建成,可以通过政府数据交换系统,使统计局与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数据的交换和核查,从而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5、安全性。信息是信息社会的要素,尤其在市场经济下信息就是生产力,就是效益。统计信息的采集、处理和提供,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设备和资金。因此,我市统计信息资源的损失将使国家产生无可估量的损失。宁波统计信息化“十一五”工程“安全保障体系”的建成,可以提高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抗御突发性意外事故的能力,从而有效地保障统计信息的安全性,避免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系统与数据的重大损失。
总之,统计信息化是市电子政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也是统计环境信息化变化的客观需要,信息化提高了统计机关本身的工作效率和监督力度,也为我市国民经济顺利健康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带来巨大效益。
第八章、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统计信息化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的重点领域,是统计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事关统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是当前和今后统计部门的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因此,统计信息化建设要按照百年大计工程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加强整体性考虑。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对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将其纳入本地区信息化重点规划项目之中,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凡由市统一规划和投资进行的分布式应用系统建设,各级地方均应进行同步配套。
2、科学管理,健全机制。
各级统计局都要成立由局长挂帅的统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统计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建设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管理,加强对基层单位和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的指导和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在各级统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完善统计信息化管理体制建设,明确管理职责,树立管理权威。
建立由监察和纪检部门牵头的统计信息化建设监督机制,监督检查相关规划方案、标准规范、政府采购和项目合同的执行,受理相关质疑、举报。
加强技术标准管理、技术项目管理、技术合同管理、技术咨询顾问等技术管理制度和执行监管机制建设,对统计信息化开发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实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加强统计信息化开发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外包、托管等工作的管理,充分保护公共资产和用户利益,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执行力,降低工作成本。建立市统计局(包括市调查队)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协调会商机制,统一规划协调,实施分类指导,集中力量办大事,避免重复浪费。
建立健全与数据中心、网上直报功能对应的业务岗位或机构。
3、完善制度。
根据国家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统计局信息化建设的规则,制定、修订和实施统计信息化相关部门规章,推进统计信息化进程,保障统计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4、加强资金筹措、使用的管理。
多渠道集资仍然是统计信息化建设资金筹措的主要策略。本着事权、财权分级管理的原则安排资金的使用。应当规范相关科目,努力将统计信息化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费用纳入各级统计事业费预算。
5、加强技术研究和技能培训。
积极研究并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采取多种形式推动信息技术应用成果的交流。制定统计信息化培训规划、考核标准和在职培训制度,完善培训设施和条件,组织培训教材,以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信息技术考核成绩将逐步纳入晋升行政和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
附件:
国家统计信息化建设考核指标
“十一五”期间,为推动统计信息化建设,国家统计局将从以下方面对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进行考核:
(一)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信息化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地市级以上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都要成立信息化管理机构,省级一般配备不少于10-15名专职技术人员,地市级一般配备不少于3-5名专职技术人员;县级统计调查部门应有1-2名专人专岗负责统计信息网络和应用平台的管理支持;建立、完善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工作基本流程,并检查考核实际执行情况。
(二)建立国家级和省级的统计元数据库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设计管理与制度方法元数据库要涵盖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报表、统计指标、统计分类标准、统计填报目录和统计法规性文件等调查制度。“十一五”期间,要在若干部门行业统计中进行试点。同时,统计基层报表应符合规范化设计要求,指标、编码、表式、抽样框等内容的设计、审定和布置工作,应在元数据库等相关管理系统支持下完成。
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内容更新交换机制,特别是通过与工商、税务、质检、编办、民政等部门的基本单位(企业)基础信息库互联,实现关键属性信息的及时交换。
(三)建立统计数据中心的框架。国家、省级和部分重点城市要建立统计数据中心的业务应用系统,包括:基础数据、加工数据、公开发布数据三级数据集目录和数据集体系,数据ETCL软件系统,用户及权限管理系统;明确数据整理、维护工作任务,设立业务职能岗位;公开加工数据、公开发布数据集目录,将共享水平和公共使用频率纳入考核范围。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整理、抢救统计历史数据。有条件的地方要进行存储备份系统建设和专用机房建设。
(四)着力推进统计应用软件的规范化。继续完善、深化统计应用软件规范化工作,制定推广系列化的标准规范。在此基础上,要建立相应的准入评测制度,统一标准规范、完善应用架构、体现统计特色。减轻基层统计调查部门培训和使用负担,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要严格限制下发基层统计调查部门使用的应用软件数量,统筹安排、避免重复,特别是将下发县级统计调查部门使用的数据处理、网上直报类软件限制在4-8种以内。
(五)大力推进统计电子报表的应用。在统计报表一体化工作基础上,已接入国家统计信息主干网的地(市)统计局统计报表网络化报送、传输比率应达到100%;以简易方式接入的县级统计调查部门,统计报表网络化报送、传输比率也应达到80%以上。其中,通过Internet和安全认证方式进行的统计电子报表网上直报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市、县区应达到较高比例。
(六)国情国力基础数据库。完成国家基础数据库的宏观经济数据库一期建设,启动二期建设,建立以此为框架的国家统计数据库体系,并取得应用效果。国家与省级统计局要建立3-5个综合性和主题统计数据库,地(市)级统计局要根据需要与可能,至少建立2-3个综合性或主题统计数据库,服务于党政领导机关和社会公众;对县级统计和调查部门的要求,由省级统计局提出。
(七)政务应用管理系统与统计信息网站。进一步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明晰功能、规范接口,使其在功能上逐步成为内部业务门户的主要组成部分;省级和中心城市统计局、调查队都要建立内容丰富、功能健全的综合性内部的和外部的统计信息网站,努力形成品牌点击项目。在政府机关网站中要争取列本地区的前列,并做到上网信息天天有更新。
(八)IT设备配备水平。根据统计工作岗位需要,制定IT设备配备标准,通过国家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使地市及以上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要做到每个工作人员至少一台主流配置的个人计算机,且能够专线上网;使全国县级统计和调查部门可通过专线或宽带上网的比例达到95%,其中,通过专线上网的比例应达到80%以上,基本做到每个业务人员一台主流配置计算机。
(九)网络建设与安全运维质量。国家统计局到省、地(市)级统计局的主干网要实现宽带运行。其中,国家统计局到省级统计局、调查总队的平均带宽不低于45M,省级统计局、调查总队到地(市)统计局、调查队的平均带宽不低于4 M,地(市)统计局、调查队到县级统计局、调查队的平均带宽不低于2 M。地市以上统计局、调查队异地办公的,应采用光纤连接或不低于8 M的专线连接。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要根据国家统计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系统和网络管理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保证主干网络的畅通,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已正式接入国家统计信息主干网的地(市)及以上统计局网络无故障运行率(按统计工作日计算)应不低于98%,省和国家应不低于99%。县级统计调查部门系统的无故障运行率要求,由各省级统计局提出。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要根据国家统计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当地信息安全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统一的系统安全、信息安全的风险评估、等级保护等管理机制,细化安全域划分,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安全标准、系统和人员保证。
(十)人员培训目标要求。根据相关规划,全国地(市)及以上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一周的脱产信息技术培训,统计业务骨干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二周的脱产信息技术培训,并结合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每年都必须参加不少于三周的脱产技术培训,每3年还应参加一次不少于四周的专业技术培训。县级统计和调查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求,由省级统计局提出。